使用闹铃功能
10 Zh
3 设定 ALARM TYPE。
选择 SOURCE+BEEP、SOURCE 或
BEEP。 有关闹铃类型的详细说明,
请参阅 “IntelliAlarm 的功能”
(☞ 第 9 页)。
4 选择 SOURCE (根据需要)。
当您选择 SOURCE+BEEP 或 SOURCE
时,选择音源。 可选择 AUX 以外
的音源。
5 选择曲目、文件夹或广播电台
(根据需要)。
当音源为 CD/USB/FM 时,用 /
选择曲目、文件夹或广播电
台。
y
• 当 iPod 设定为音源时,本机在设定
的时间播放 “ALARM Yamaha DTA”播
放列表。 如果 iPod 中没有该播放列
表,将续播您最后一次聆听的曲目。
• 当选择了 CD/USB 且曲目 / 文件夹编号
设定为 “0”时,将续播您最后一次聆
听的曲目。
• 当选择了 FM 且不显示预设编号指示
(☞ 第 3 页)时,将播放您最后一
次收听的广播电台。
未设定所选的音源时,将无法设定步骤
5 中的设置。
6 用 VOLUME 设定闹铃音量。
y
选择 iPod 或收音机时,按 可播放
已设定的闹铃。选择 CD/USB 时,在
闪烁的情况下按 可播放
已设定的闹铃。按 可停止闹铃。
7 按 SET 完成。
闹铃即被设定且闹铃指示
( )亮起。
3
后面板 前面板
4
(根据需要)
注
65
前面板顶面板
(根据需要)
7
顶面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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